近几年农村的宅基地确权会对农村房产有什么影响?估计以下这4类房产要保不住了,农村的朋友需要注意了。
第一、一户多宅
这次农村整顿一户多宅,除合法继承的房子外,一户出现多套房的可能会被收回。
第二、荒废两年以上的宅基地
有明文规定对于荒废两年以上的宅基地,将会收回使用权。
第三、私自改变土地性质建造的房子
在未经过集体同意,私自在耕地建造房屋的,发现后会被无情的拆除。
第四、宅基地出售给外来人口的房子
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是相当严格的,禁止宅基地买卖,私自购买农村房屋是违法行为,村集体有权收回。
如果有这几类房产需要提前做打算了,免得吃亏。大家觉得这样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