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打骨折的优惠销售
不少楼盘常常打出“最低价”。“打骨折”等噱头,打折力度可能达到7折,5折等的水平,表面看是很便宜,但是融创中国董事长孙宏斌曾经说过,房价如果下跌30%,房企基本就都不存在了,房企作为盈利性的机构,绝不会亏损去卖房。所以,一般这种大力度的优惠,实际就是将销售价先提高后再打折,实际根本没有便宜多少,只是一个吸引消费者上门的技巧。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去所在地的房产交易官方平台查询备案价,或者到房地产交易政府部门去咨询。
第二,内部提前认购
买房时,可能就会听到某个自称房企内部人员的人,说现在可以进行提前认购,价格会比楼盘正式开盘后低很多,往往这个时候,不少人就会贪便宜,着急交了认购款。其实,房企这么做,大多数情况就是因为后续建房资金不足,想要提前回笼资金,但因为房子没有建造至可销售水平,办不下预售证,所以才偷偷销售。幸运的话,也许真的能减少成本购房,但多数情况下,这类五证不全的房子,经常会出现房子烂尾的风险,购房者要面对的可能就是钱房两失的处境。所以,不要被一点蝇头小利迷惑,买房必须认准五证,房企不会这么好心,把真正的内部购房名额送给消费者,而是早就给了本企业的人了。
第三,无理由退款
买房前承诺的无理由退款,等到了你想退的时候,售楼处会有无数理由让你退不了。比较常见的就是无书面合同的口头承诺,购房者看到广告后,总是误以为买房就像网购,能够“7天无理由退款”,但事实上,在销售时,开发商应该主动向购房者出具《无理由退房承诺书》并与购房者签订《无理由退房协议书》。但很多购房者们对这方面不太了解,作为房企实际又是不想退房退钱的,自然不会主动提醒,最后等到购房者想退房时,房企就会用没有书面合同来欺负人。那么签订《协议书》就没问题了吗?房企还会在合同里埋下不利条件,比如退钱时间不限制,设置高额中介费项目等等,所以,签合同时,面对这些不利因素,必需要求开发商写清楚所有的这些问题。
第四,赠送面积
房价进入万元时代的环境下,刚需们只能不断降低预期,买房面积也越来越小,房企们正是看中刚需的这种无奈心理,催生出了“赠送面积”这一营销妙计。眼看房子可以多增加几平米,消费者们就容易动心交钱。但房企怎么会这么好心,白白损失利润呢?问题就出在这些面积的性质上,这些送给购房者的面积,大多数就是鸡肋,增加的位置主要在阳台、过道上,实用性低不说,一般这种赠送面积房企会故意不写在购房合同里,最后等到房子拆迁时,这部分面积也不会算在补偿中,实际还是让购房者吃了亏。因此,如果真的有这样的赠送面积,一定要仔细看清这部分面积到底是增加在哪里,如果销售人员故意模糊概念,必须要求实地看房,让他们指明增加面积的位置究竟在哪,而且在签合同时,应当看清楚这部分面积是否写在合同里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