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件,看房子有没有设立居住权,《民法典》中有规定,举个例子:比如某人在遗嘱中写明,“其房产由他儿子继承,但应当让服务多年的保姆居住,直到保姆离世”。如果您买了这样的房子,住不进去也卖不掉,所以在合同中一定要做好这方面的约定;
第二件,看学位有没有被占用,很多城市的学区房,六年才有一个学名额,如果被占用,需要再等六年。怎么查呢?要去房子所在的教育局的基础教育科;
第三件,看户口有没有被迁出,如果原房东的户口不迁出,您的户口就进不来。尤其是只有一套房子的房东,房子卖了户口没地方迁。并且法律条款中也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所以签合同一定要明确到户口的迁出时间和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