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8年在信阳市的商业中心地带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房子的价格相对别的楼盘要便宜,是期房。但是该楼盘(只有一栋楼),挖了地基以后,基本上就躺平了,一直没见动工。听说是因为规划未通过,另外开发企业资金链紧张。我们业主后来组建了一个群,在我们不断的维权下,开发商终于答应跟我们协商退房。可是召开协商会的前一天晚上,开发商开车从外地回信阳的路上车祸身亡了。开发商有两个子女(同父异母)。大女儿在外地当公务员,说自己不了解公司情况,无法回来解决。小儿子还未成年,也无法解决。我们要起诉,连原告都找不到,原来公司高管也已经作鸟兽散。我们这些人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多的已经交了50多万房款,少的也交了10万预付款。很多业主是老人,都非常的无助。
5条评论
- frgh56y7uh 10
不用担心,开发商是法人不是自然人。虽然我们常说某某人是开发商,但是法律意义上的开发商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公司而非某个人。因此,该公司负责人死亡不意味着债务终结,债权人依法享有公司债权。
- 咬千. 7
经管理人,政府,银行多方面协商以有部分业主可以通过补交契税的方式完成过户(已缴给开发商的契税作为债权申报),但仍有部分因为房产被开发商之前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给银行,暂时无法处理,已作为债权人申报债权(全款申报)
- 俺叫小仙女 7
你所指的开发商应该是公司法人代表,公司法人代表车祸死亡,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转,也不影响正常交房。
如果开发商是以个人名义建设的小产房,可能会有麻烦。
- 杜免胃 1
这种情况只能起诉公司,然后看公司是否有资产可以赔付。
之前你们缴交的资金应该是被开发商私自挪用了,可以到住建局查询,资金的去路应该可以报警查。
- ...小酒窝 0
按照咱们国家相关法律,企业法人的变更不影响企业的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
像你说的,买的房子,规划没有过。以这种事实情况,这个房产是没有取得《销售许可证》的,既然没有取得《销售许可证》,开发商擅自提前预售或者,是无证销售,属于违法行为。另外,你们当时肯定没有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这种情况,要保留好当时缴款的收据、刷卡小票等证据。
目前,建议你走以下途径:
1、向当地住建委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请他们协助,责令开发商处理相关退款及补偿事宜;
2、联络其他事主,有序、合法地向媒体曝光,征得社会力量和舆论力量;
3、拨打12345市长热线投诉此事,他们响应问题很迅速;另外向市长邮箱发邮件反应,以督促相关部门尽快落实;
4、起诉开发商。
另外提醒广大买房网友,在交钱的时候,一定要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催促开发商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看好自己的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