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林,同比下跌57%;
2.浙江,同比下跌48%;
22年前5月31省市新房成交量全线下跌,其中28省市跌幅超过10%,吉林、浙江、辽宁、天津、江苏同比下跌超过40%,跌幅最大;尤其是吉林同比下跌57%,不及去年同期的一半,成交端大幅萎缩,购房意愿低迷,楼市下行压力较大。
1.吉林,同比下跌57%;
2.浙江,同比下跌48%;
22年前5月31省市新房成交量全线下跌,其中28省市跌幅超过10%,吉林、浙江、辽宁、天津、江苏同比下跌超过40%,跌幅最大;尤其是吉林同比下跌57%,不及去年同期的一半,成交端大幅萎缩,购房意愿低迷,楼市下行压力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