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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推出前是否应该把多余的房子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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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房地产税应该是房产税;在开征房产税前,是否把多余的房子卖掉,要具体看房产税率的高低及房子升值潜力的大小,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房产税税率高,继续持有房产的成本太大,或者高房产税率实施之后,继续持有房产会导致亏损,肯定在房产税率实施前将房子卖掉。具体衡量方式是将多余的房子租出去,如果所得租金能覆盖房产税支出,那么可继续持有房产,不要着急卖掉房子。

比如某人持有两套多房产,每套房产一年需要交纳24000元房产税,两套房子需交纳48000元房产税,而如果每套出租租金收入可超过24000元甚至是34000元或44000元,那么两套房子可继续持有。反之亦然。

同时,还要看房子所在城市及所在区段,如果是在北上广深一线城市或其他准一线城市,增值空间潜力极大,哪怕房产税再高也暂时不用卖掉房子,因为持有房产可能因交纳房产税暂时增加了持有成本或支出,但未来房价上涨所得可覆盖所交纳的房地产,多余的房子也可以不卖。

比如一个人在北京有一套多余的房子,100平米,现在值500万元,每年需交纳2万元房产税,交纳10年房产需可能需要20万元,而10年后这套多余的房子可能会达到800万元甚至1000万元,那么这套多余的房子坚决不能卖掉。

而如果多余的房子所在城市经济活力不足,或所在区段不佳,房价可能会下跌,继续持有会导致亏本,这样的房子也必须卖掉。我就说这么多了,不足之处请朋友批评指正。工作、生活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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