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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商纷纷降价销售,准业主们上演“维权”,你觉得购房者的要求合理吗?

近日,由于房地产调控持续深入,开发商为寻求自保,加速资金回笼,纷纷加入降价销售行列。市场转入冷淡是趋势性的,一旦形成,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观望队伍。但销售还是要继续,现在许多开发商心理很矛盾,一方面想加大销售力度,必然需要大力推广宣传,另一方面又担心一些优惠打折信息刺激到前期准业主们。虽然说一些房企通过促销取得了不错销售业绩,但这一切并不顺利,价格没降多少,反倒惹来麻烦。就在近期,安徽某城市就因为开发商降价销售商品房,却引来前期准业主们纷纷维权。而在1年前,这个小区销售均价1.9万,当时大家还纷纷抢夺房子,而现在房价掉至1.3万,准业主们可不干了,凭什么短短几个月,100平米房子就要损失50-60万。业主们认为这与开发商前期定高价有关,后期降价是属于扰乱市场行为。维权目的是希望开发商能够弥补他们的损失或者给予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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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降价,这自然也是市场的自我调节行为。对于任何投资品种,都存在有涨有跌的现象,这也是很正常的市场现象,即使是有意干预,也只是起到一时的稳定价格,而未必可以起到本质上的长期稳定,当价格过度虚高,最终还是难逃价格回归价值,投机行为回归理性的趋势。

对于业主维权的行为,需要看具体情况,例如属于房子质量问题、开发商宣传销售与实际情况不符问题以及房产相关配套不达标等情况,则业主维权还是比较合理的,这也是值得肯定的事情。然而,如果只是因为房价下跌,业主不肯承受房价下跌的压力,反而违反了契约合同,希望毁约挽回损失,这显然并不合理,同时也是不尊重市场自我调节功能的行为。实际上,只要房子质量与配套没有过多偏离开发商的宣传,那么维权的意义也会有所降低,而仅仅为了满足自身利益,减少投资损失,那么这也不是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反而把房子视作为一项肯定赚钱的工具,而一旦不赚钱或亏损就立马退房、还钱,这就显得不那么合理了。

作为一个财经工作者,我觉得购房者的要求不合理。首先开发商并不是故意而为之,而在当前楼市调控措施下为回笼资金推出的促销方式,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作为开发商也是情非得已,对于开发商的苦衷购房者也应学会换位思考,并予理解。

说句实在话,有哪一个开发商不想多赚钱呢?但现在现实不允许呀,开发商为了自救,推出降价优惠销售也是适应楼市严调控的现实需要。假如没有政府楼市严调控政策的冲击,开发商还希望房价涨到天上去呢,这样他们岂不是能赚更多的钱,何乐而不为呢?

而且还要看到,房价有升有降符合市场运行规律,也是一种自然现象,楼市在销售旺季价格上升,在销售疲软时期价格下跌也是天经地义之事。而且购买者购房之后就必然面临两种结局,要么升值,要么贬值,如果房价下跌就找开发商要求开发商退房或赔偿损失,那么房价上涨是否要求给开发商退钱呢?如果购房者只能享受赚钱的乐趣而没有承担房价下跌的损失,那就最好不要买房。

由此,我觉得购房者还是应该以平静之心面对房价的下跌;再说了,如果你不是投资投机者,仅仅是用来住的,那么房价下跌其实对购房者影响并不大。

上海安徽等地发生了准业主维权事件,因房价下跌太多,损失太多而到售楼处拉横幅。

我想说,实实在在没拿到房子就损失几十万,未来可能损失更多,谁都难过,何况房款数额大,多数人损失就是年薪的好几倍呢。

1、主要是房子销售环节出大问题,一般而言都会承诺不降价,甚至说不买还涨呢。

有些销售员甚至承诺降价就赔付什么的,但这些条件并未写进格式合同里。

于是准业主没有维权依据,只好拉横幅了。

2、每到房价下降时期,这类现象就会上演,是之前的警惕意识不够,上涨习惯了给购房者预期造成重大影响。而且,购房者没想到,会下跌20%以上,数额是如此之大,的确不能承受了。

这不同于赌博,输赢都有心里准备才上桌的。买房的人一般都笃定房价继续上涨才买的。

3、如果房子还没拿到手,房价就下降了一半,这种情况发生在自己身上,你会如何呢?即便住进去,也不能心态安然地过日子呀。

所以防止房价过快下跌是当地政府的职责之一。

4、规范房地产预售制度,规范房地产不存在隐性承诺等没法律保障的销售行为,明确告知风险自担,像炒股提醒的一样:炒股有风险,入市需谨慎。今后买卖房子,也要类似的公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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