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村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达到了3.1万,排名第一;浙江、北京、天津、江苏农村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都超过了2万元,排名2-5位。广东、福建、山东、辽宁、安徽排名6-10位。安徽省在中部六省农村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排名第一,表现可以。
增速看,西藏增速达到了13.9%,排名第一;四川增速达到了9.9%,排名第二;贵州增速达到了9.8%,排名第三;
增速最低的是:湖北、天津、北京,只有5.2%、6.0%、6.1%的增速。
上海农村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达到了3.1万,排名第一;浙江、北京、天津、江苏农村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都超过了2万元,排名2-5位。广东、福建、山东、辽宁、安徽排名6-10位。安徽省在中部六省农村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排名第一,表现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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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速最低的是:湖北、天津、北京,只有5.2%、6.0%、6.1%的增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