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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一季度静宁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95.64元,同比增长4.8%

2023年第一季度静宁县统计局公布居民收入情况,详细数据如下:1 - 副本

一季度,全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95.64元,同比增长4.8%。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168元,同比增长2.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43元,增长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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