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92.18%;
2.北京86.44%;
21年上海、北京、广东、浙江财政自给率超过75%,是财政自给率第一梯队;江苏、天津、福建、山东、山西财政自给率超过50%,是财政自给率第二梯队;青海、西藏财政自给率小于20%,财政自给率最低。
财政自给率高的省市集中在东部富裕经济区,经济发达、财收高,自给率高;中西部及东北区域,经济相对较弱,财收低,自给率低,财政缺钱大。
1.上海92.18%;
2.北京86.44%;
21年上海、北京、广东、浙江财政自给率超过75%,是财政自给率第一梯队;江苏、天津、福建、山东、山西财政自给率超过50%,是财政自给率第二梯队;青海、西藏财政自给率小于20%,财政自给率最低。
财政自给率高的省市集中在东部富裕经济区,经济发达、财收高,自给率高;中西部及东北区域,经济相对较弱,财收低,自给率低,财政缺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