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公摊面积后小区内的公共空间应该怎么算?
- 军国主义 4
取消公摊面积后小区内的公共空间该怎么算?
2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通知》显示,住建部组织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规范住宅规范,在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意见的同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听说公摊面积是香港李嘉诚提出来的,但是征求社会意见以后香港房子已经取消公摊面积。
说说个人意见取消公摊面积对房价的影响,一直以来大陆房地产都是按照公摊面积计算来进行销售比如说大型楼盘知名品牌楼盘或者是豪宅房,公摊面积就越大。毕竟是楼盘的环境好空间大总面积大,所以分出来的公摊面积就大。房价来讲不觉得开发商会因为取消公摊面积而降价出售,反而觉得会把原有公摊面积算入楼价的单价之中,说明白就是让房子均价上涨一万变成一万5一平方。因为减少了公摊面积,物业管理公司的收入也会减少,所以除了涨房价物业管理费也会增加。
公摊面积取消公共空间该怎么算,公摊面积”包括两部分:一是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等;二是楼宇(套)与公共空间之间的分隔,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50%。“取消公摊面积”物业管理还有存在的意义吗?很多问题需要讨论一时半载政策没那么快落实。随着这个政策出台,以后开发商也会把公共空间减少来保持自身利益,楼盘也没以前那么大。
羊毛出在羊身上 要明白真正的羊到底是谁?
再重复三遍,没有取消公摊面积、没有取消公摊面积、没有取消公摊面积。看清楚这8个字理解了这8个字的朋友再看我下面的解读。如果一口认定马上要取消公摊面积的朋友可以不用看,因为这从头到尾就跟买卖房屋没有任何关系。
文件误读
2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挂出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目前几乎所有人都是因为看到了一句“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就开始恐慌和忧虑,麻烦大家去看看此规范的全文好不好?看完你就会明白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此《规范》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就是一个工程设计规范,主要针对的对象是设计院和施工单位,跟开发商还有老百姓没有多大关系。而且目前还是停留在征求意见环节。
起草单位包括: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建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龙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重庆大学、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建工集团、北京建筑大学。
对此,23日晚间,央视新闻官方微信对此已经做出了辟谣,标题就是:“取消公摊面积是错误理解”!内容中说明:《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只是个技术规范,并且“套内面积交易”无法根本改变“公摊面积”存在的现实。
这个征求意见稿,是规范未来约束的是工程建设行为,约束对象是住宅项目的建设单位。这与我们所关心的住宅交易到底是以“建筑面积”“公摊面积”来计算,并无直接关系。与我们大家关心的物业费、取暖费以何标准收取,也没直接关系。
目前的公共空间是如何算的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解释说: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
而在目前大多数的购房合同中,开发商前期宣传的都是以建筑面积来计价,而与我们最终签订的合同当中,却基本上都是按照套内面积来计价。也就是说,开发商前期宣传,只会告诉你房子1万/㎡,但在实际成交过程中,会明确标明以套内面积计算,1.5万/㎡。
所以,对于购房人而言,这套房子的总价实际上是不变的。只是从交易过程来说,开发商和你是按照套内面积来交易的。这和《住宅项目规范》中“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这条要求其实也并没有冲突。
所以,不管是以什么来计算,只不过是计算方式的改变,对多交少交多少物业费、取暖费,并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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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改法好的最大好处我认为主要有两点:
1、让购房者买的清楚。
过去户内面积和公摊面积在一起,直到交房时购房者才知道自己家里的真实面积。
买了100平,估算着户内约80平,够用了,可收房时却收了个65平的,本来计划一家三口日常使用正好,父母临时来住也能凑合,现在可好,别来了,来了也没法住,美好的计划全泡汤了。
2、对物业管理和服务有利。
经常有业主说,公摊面积是我花钱买的,凭啥还收费,打不清的官司……我花钱买的公摊,凭啥不让我放东西……等。
这下清晰了,公摊你没花钱,你享受或使用了公摊上的服务及设施,那就要交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