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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前买房承诺有房产证现在却要每户交大约十万左右,合理吗?

十五年前买房时承诺有房产证,但因为单位把一部分房款挪用未交房管局,现在办证却要我们承担这部分费用,每户大约十万左右,合理吗?如何维权呢?

我要评论发布于 房价
5条评论

应该是开发商没有交土地出让金,所以现在办房产证需要补交。

合理,你买的是小产权房子,估计你交10万也办不了,别在上当受骗了,好自为之。

这种事很多,你买房太期啦,当初是和好人签的合同,还是和赖人呀,要从现在看被咬那就是后者。要拿起打黑棍这个法律武器,纠正其不合理做法。

不合理,虽然房价涨了,但是房子属固定资产每年有折旧。

关健是你向谁买的房?如果你向房产开发商购买的房产,而承诺有房产证、并写在购房合同上,十五年来由于手续不全,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现在办证,陡然每户交十万元左右,显然是不合理的。现在办证肯定要交钱,房产商是否失责?如果房产商没有责任,则住户只有补交款。我原来在外地企业工作时,企业利用现有土地,将原企业平房宿舍、折除建成多层住宅,并办理了大产权证,但是每家每户的小产权证,十年都末办下来,最后终于办下来了,所需费用由企业福利垫支了。我们住户并没有付款。但是你们情况特殊,你们办产权证,房产企业要你们补交10万元。尽管不合理,但是若能办下来,每家每户补交10万元,你就交吧。不交办不下产证,房子无法出售、上市交易。所以,只好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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