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借給一个人钱,然后那个人还不了钱于是把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抵押给我爸。因为这套房子只是付了首付而贷款逾期了很多(贷款是建设银行的),我爸把贷款逾期还了,还有还每个月房贷(有建设银行作证下的协议),抵押协议里面有说明是我爸拥有使用权。
房子装修好后过了不到一年因为那个人欠了农村信用社的钱,本金6万利息2年2万没被告上法庭法院冻结了这套房房子。
请问,现在原来那个房主已经失联,如果我们帮忙还了这8万有没有要求法院强制过户的可能,或者就是被拍卖我们怎么样才能保证我们的最大利益毕竟对方也欠我们钱,装修也是我们的。那个法院已经查封我们房子我们有继续住下去可能吗?房贷还需要我们继续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