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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出资买房写双方名字,如果婚未结成房产如何分割?

发布于 广东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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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两个人名下,法律意义上属于共同拥有,如果无法证明出资比例,男方可以主张要求女方共同偿还买房的借款,或者主张房屋属于婚房要求女方配合变更为男方一人所有。

如果能证明出资比例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像题主所说的情况,只要有相关的转账记录,房子归男方所有

婚前购房一方出资一般不能写双方名字,当然也有特别情况。在特定的情况下是可以写两个人名字的,也就是发生在婚前的共有关系。

婚前共有区别于婚后共有。婚后夫妻一方或双方购房,夫基于婚姻关系而发生的婚后共有为共同共有,共同共有关系中,房产证不体现各自份额。婚前一方出资,登记双方名字,则为按份共有。按份共有,则房产证载明各自的份额。

那么如何确定各自的份额,在办理产权证明的时候通常要求办理公证赠予,也就是双方签署赠予合同,并公证赠予份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所以,原则上婚前一方出资并且登记为双方名字的,婚后的夫妻双方各自仍应该按照之前按份共有的比例。除非有特别的约定,并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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