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爆出楼市重磅新闻!深圳房地产监管新规征求意见:房价上涨或下跌不得超过15%! 这次针对商品房销售主要如下重点调整:1、首先对房地产上涨和下跌幅度予以限制,控制在15%幅度以内。这就规避了部分房企在年底因回款需要大幅度降价,也放松了部分新盘价格。2、其次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本金账户提出要求,提出房地产开发项目申请预售前,项目资本金账户余额应当不低于项目资本金10%。
1条评论
- 福清伊美扬 0
深圳是我国市场化程度最高的区域,也是与国际接轨的前沿阵地。假如真的出台控制房价上涨下跌15%的政策,那还真的成了一个笑话。一种从70年代穿越过来的计划经济定价体系也是不可能会通过的,更何况也并不是如网上流传的那样,而是采用了一种备案制相对变通的价格体系!
笔者特意看了一些原文,情况其实不是这样的。
原文关键内容如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经备案的销售价格,明码标价销售商品房。确需调整销售价格且调整幅度超出备案价格15%的,应当在调整价格前办理备案变更。
这是指经过备案后的销售价格变动率超过15%须重新备案,不仅为下跌增加了备案流程,也会上涨价格提供了一个突破机会。假如可以按照文件精神执行,等于为控制价提供一种放开姿态,不仅为上涨15%提供依据,还有为更高价提供可能。
只要按照规定执行,应该比设置控制价更符合市场规律。应该看成是放开而非收紧政策。
还有由于香港房价在近期的下跌,势必影响深圳的房价走势。在未来香港货币汇率绑定美元的情况下,还会进一步提升汇率。是否有可能出现香港房价快速下跌也未知,这样深圳出台一个备案政策也可以通过备案和提醒,避免深圳楼市跟着香港出现暴跌的突发性事件发生。
总之,这种政策出台更具有市场性,值得一些控制价随意设置的城市学习。而且也为恶性竞争情况下出现的突然暴跌提供一个缓冲平台。深圳管理部门应该还是站在监督的角度管理房地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