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统计局公布2023年上半年居民收入情况,详细数据如下:
上半年,全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46元,同比增长6.3%。从收入来源看,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分别增长6.2%、5.2%、3.7%和8.1%。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935元,增长5.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05元,增长7.0%。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2.52,比上年同期缩小0.04。
湖北省统计局公布2023年上半年居民收入情况,详细数据如下:
上半年,全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46元,同比增长6.3%。从收入来源看,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分别增长6.2%、5.2%、3.7%和8.1%。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935元,增长5.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05元,增长7.0%。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2.52,比上年同期缩小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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