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物业费,是业主需要履行的一项义务。在此提醒那些“有房不住”,长期让房屋空置的人,要注意了,根据国家法律条例规定,房子就算空着,也要缴纳物业费。
在2021年要执行的《民法典》第944条中明确指出,物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不能因没接受或不需要接受服务为由,拒绝上缴这笔物业费。结合实际情况来看,也就是说,房子有没有人住,业主都需要按规定缴纳物业费,私人原因并不能作为拒绝缴费的理由。
也许会有人觉得不公平,但事实上,这一点正是出于公平的考虑。要知道,物业服务是属于公共性质的,服务的对象是整个小区,并不是针对某位业主、某个住户。而业主们随时能享用到的电梯、小区清洁、小区安保等习以为常的服务,其实都是需要不断投入成本才能维持的,否则,可能自己的空房子已经遭到了不法分子的破坏,自家楼道可能也早已变得脏乱不堪。
因此,既然是小区里的一份子,默认享受着物业的服务,也就有责任去支付相应的物业费,希望大家可以明确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