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做了一个重要的决定:买房子!
我到现在也不知道是对的还是错的。我是福建福安人,在福州上班,由于福州的房价太高了,遂于2020年9月在宁德买了套89平的房子,宁德房价也不低,我买的当时是1.2万多一平,当初买房子首付+契税+公维金要35万左右,我和老公两个人出了33万,其中我出28万(这几年的全部工作积蓄加上结婚剩的几万块),我老公出5万,剩下的两万是我公公婆婆出的,当时去买房我也没和家人商量,付完首付才和家人说的,没想到被我爸妈还有姐妹骂了,他们说首付我怎么可以出这么多,说我傻。
现在买完房子,要面对每个月的4200元的房贷,我的积蓄全花光了,2020年7月换了新工作,工资只有三四千,剩不了什么钱,只能省吃俭用。本来想年后带孩子(孩子11个月大,现在在老家,我婆婆带着),但是真的慌张,没有收入,没有积蓄,不知道当初是不是不该买房,是不是不该把积蓄全拿出来买房。你们说我是不是太傻了!如果你们夫妻买房,女方会愿意承担大部分首付吗?
